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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10年单位须持证排污


山西晚报网--2008-08-20

昨日,《太原市“十一五”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》出台

本报8月19日讯 (记者 薛琳)记者今日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,《太原市“十一五”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》已出台。依照该方案,到2010年,全市二氧化硫、烟粉尘、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分别由2005年的18.45万吨、11.9万吨、3.23万吨下降到10万吨、8.9万吨、2.37万吨。

“十一五”期间,太原将完成电厂锅炉烟气脱硫工程、实现燃煤电厂全脱硫,并采取措施减少电厂锅炉点火冒黑烟现象。同时,今后两年内,将完成南堰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等7项污水处理工程。届时,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34万吨/日。2010年年底前,所有钢铁、电力等行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监控仪器。到2010年,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。

编辑:李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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