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三鹿奶粉事件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,在反思中,我想有一个问题人们不应忽视,这就是,三鹿问题奶粉的受害者都有谁?换言之,是什么人购买了掺杂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?
这个问题并非无关紧要,因为它可能涉及一个比三鹿奶粉事件本身更重要的社会问题。
从最先揭开该事件的甘肃等地的情况来看,购买三鹿问题奶粉的主要是当地的农民和一些中小城市的居民。他们之所以购买这种奶粉,当然是因为它便宜。这种掺杂了三聚氰胺的奶粉市场零售价为每袋(400克)18元,远低于在北京、上海等大城市销售的同类型奶粉价格。不是说低价就一定没好货,但具体到奶粉,这么便宜要保证质量的确很难。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,18块钱一袋的奶粉连本钱都不够,大量生产岂不亏了老本?可想而见,为了节省成本,企业要么在奶粉中添加廉价的大豆蛋白粉来替代,要么就是压低牛奶收购价格,但奶农也不是傻子,你压榨我,我就往牛奶里掺水,或者加些尿素等物质。总之,不管采用哪种方式,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奶粉的质量有问题。
三鹿要让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儿童都喝上牛奶,本是好事,但是,由于农村的消费水平低,三鹿也就面临着一种尴尬:要想占领农村市场,保持行业龙头地位,就得采取低价战略;但如果价格过低,质量又无法得到保证。因此,如今曝出问题奶粉事件一点也不奇怪。
在一个健全的监管环境中,三鹿即使有心要牺牲部分质量,也不一定能得逞,或者要冒极大的风险。问题就在于目前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很不严格。三鹿能够采取低价战略,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奶粉是国家“免检产品”,这使其能够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而不被发现。国家建立免检制度的目的本意是减少对企业的干扰,让企业有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,但现在,“免检产品”很大程度上沦为企业向职能部门输送利益的一条渠道。企业只要交纳一笔数额不等的费用,在一些地方就可以获得“免检产品”的称号。
这些年来,尽管我们在市场秩序建设方面采取了比过去更为严厉的手段,但总的来说,监管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。因此,要想完全杜绝劣质产品根本不可能。而只要劣质产品存在,低收入者的受害概率就要远大于中高收入者。以奶粉市场为例,即使三鹿的低价产品有信誉保证,也难免一些不法之徒会打着三鹿的旗号,但他们仿冒高价产品的动力则大为减少,因为农民不会去买。所以,这里的问题还在于多数农民的消费能力低,消费能力低的症结又在于他们的收入过低。
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前不久向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所作报告显示,去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一年,收入差距之比扩大到了3.33∶1,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,他认为是受现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,农民收入的增速低于国民经济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速。
事实上,不仅是农民,包括城市低收入者在内的收入差距从分配制度来看,都是缘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。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不过是我们长期奉行的“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”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的必然体现。这一发展思想认为,只要能够实现财富的积累,即使在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,也是可以容忍的。如果说,“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”的发展思想在改革中、前期是必要的,那么,现如今,面对经济高速增长而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,我们必须放弃这一政策导向,而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维护社会公平上来,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,更多地将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能。这就需要我们制定大量的财富分配和再分配法律制度,同时,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,让弱势群体的声音在涉及自己权利和利益的事务中得以充分表达。今次的三鹿奶粉事件,还有前些年发生的阜阳“大头娃娃”事件,告诉我们,必须证实这个社会日益严峻的收入差距问题。若不能尽快扭转这种趋势,提高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,改变其社会地位,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就可能随时遇到劣质产品的威胁。(作者邓聿文,系《学习时报》副编审)
编辑:李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