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传韩峰照片
“日记门”事件
2月底,据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法规处处长韩峰的“情色日记”引爆网络。
3月1日,自治区烟草局回应“日记内容并非空穴来风”,韩峰已于2月22日停职接受调查。
3月2日后,网络上又出现了新的“完整版日记”,日期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10日。
3月4日,自治区烟草局称韩峰未被“双规”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法规处处长韩峰的“日记门”,过去两周里引人瞩目。
“日记”中除了一一载明与5名女同事、下属婚外有染,还记录着收受他人钱物的时间、地点、数额,明明白白,共计27.5万元。此外,还有官场上免不了的吃喝娱乐,烟草系统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名字一个个列着。
记者在调查“日记”内容的过程中,牵涉其中者几乎都避之不及,女事主的尴尬可以想见,而韩峰所在的官场,也处于尴尬漩涡。
消遁的“主角”
韩峰的电话总是提示“机主已开启来电提醒功能”,家里电话可以打通,却一直没人接。“情色日记”广为流传的这段日子里,韩一直在公众和媒体的视线之外。
“情色日记”中出现次数最多,描写最详细、情史最完整的女主角“阿芳”,好事的网友们“人肉”出不少疑似照片,最后基本都被证明不实。甚至有无辜者被牵连其中,受到伤害。
另一个女主角叫小盘,知情人称,她的丈夫完全不相信日记所涉及到的内容,还声称要告那些编造这些日记的人,要对方赔偿精神损失。
被“点名”的官员
隐私曝光,对于被“日记”“点名”的人,无疑是最尴尬的。
由于“日记”中真名实姓提到了广西烟草系统官员,记者根据该局通讯录逐一打电话核实,但对于日记的真伪,得不到一句明确的“是”或者“不是”。
曝光的“日记”里,从广西区烟草局到来宾市烟草局,两级纪检组长都曾与韩峰有密切交往。
叶青峰是区局纪检组长,2007年1月22日“日记”中提到:“下午到办公室和叶青峰聊一下后,和他去洗脚,晚上一起吃饭,再去唱歌。”
在记者与叶打通电话后,叶说,有问题去问办公室,其他的就不说了。
2007年4月12日的“日记”中写道:“在国大边的一个叫金叶的专卖店居然摆卖着走私烟,还不少。还知道这个店是苏琪武开的!”
来宾烟草局纪检组组长苏琪武,被“日记”昵称为“阿苏”。苏琪武回答记者采访时称“烟店不是他开的”。记者来到这家烟店,老板直认苏琪武是他妻弟。
惟一坦诚面对记者的是来宾市政协副主席黄桂廷。“日记”中提到他共有10次。
“日记”载明,2007年3月27日,韩峰看中华侨投资区的地皮,土地挂牌价为每亩25万元。当年12月11日晚上,韩峰和“黄桂廷及土地局的肖局一起吃饭”,定了报名费500万元,以“确保”地皮到手。2008年1月21日,土地正式挂牌,竞拍者只有来宾市烟草局一家。土地顺利成交,成交价是33万元一亩。
黄桂廷面对这些问题显得很坦荡。黄说,他是和韩峰认识超过20年的老朋友,一起吃饭很正常。
黄桂廷说,黄不认为自己在这次土地转让中插手牟利,竞标若不中,保证金是要退还的。后来这块地又追加了500多万元才买下来。
“日记”中的受贿
“日记”里的韩峰,写得最多的是跟人喝酒吃饭,引人注目的是床笫之事,犯法的是收人钱财,而广西烟草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同时调查他的生活作风和经济问题。
记者从自治区烟草局内部知情人士处获悉,由于叶青峰在“日记”里被点名,所以对“日记门”事件的调查由另一名处长领衔。
“日记”中显示,韩峰先后收受他人钱财超过20万元,这是最敏感的受贿问题。如果属实,那么韩峰涉嫌受贿罪,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工作能力强?
曾有网帖称,是韩峰送给“阿芳”的一台笔记本电脑里忘了删除日记,被“阿芳”的丈夫无意中发现,发到了网上。“阿芳”曾答应中间人在不拍照的前提下接受记者当面采访。意外的是,她在从来宾到南宁的途中接到纪委的电话,之后连中间人也无法与她取得联系。
黄桂廷说,大年初三,一看到“局长日记”,他就给韩峰打电话说了,韩峰当时说:“哪有这种事情,我哪有时间写日记。”
据黄桂廷介绍,韩峰今年52岁左右,高高瘦瘦,“长得斯文,做事比较稳”,讲话慢条斯理,祖籍北方。韩峰在广西出生,可能在钦州长大,毕业于广西大学中文本科,曾任钦州专员任西江的秘书,后随其调动至区烟草系统工作,并先后任崇左、钦州、贵港、来宾四地的烟草局长。
黄说,韩峰调到来宾后,把原来的800多万销售收入做到了9000多万。“他有能力,到哪个市都能创造很好的局面。”
黄桂廷称,很多了解他的人都不相信他能做“这种事”。“他家庭管得严,平时常陪老婆和家人。”
黄介绍,韩峰的夫人与韩是大学同学,两人关系甚好,韩每星期五回南宁陪老婆,经常星期一上午才回来宾,“他在南宁时间很多。”
有一次在来宾,黄桂廷对韩峰开玩笑说,在烟草系统从事销售的有很多靓女,韩峰当即回答:“我们不搞。”黄桂廷称,“他算性情中人”。
据《南方都市报》《新京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