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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记者两男子勒索煤矿老板


山西晚报网--2009-01-07

本报1月6日讯 (记者 辛戈)一个是个体司机,一个是导游,两人为挣钱竟然冒充记者敲诈煤矿老板。今日,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;武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。

据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指控,去年5月31日,贾某和武某来到交口县苗某所开的露天煤矿,假称是省内某报社记者,对煤矿开采情况进行拍照,随后以进行负面报道为由,向苗某索要1万元。后苗某查实二人为假记者,遂报了警。

万柏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,贾某与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要挟方式强索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(未遂)。贾某和武某自愿认罪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酌情从轻处罚。

编辑:李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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